编者按 原创作者在此文中详细论述了楼盘烂尾与银行违规发放贷款之间的关系,可以供法律人参考。感谢原创作者的辛勤付出,遗憾的是,转载此文未能经原创作者授权,如有不当,请留言联系删除!
很多人会觉得,你买到烂尾楼,关银行什么事情,银行凭什么给你停贷?
今天我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告诉你,导致楼盘停工、烂尾,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文章有点长,但请耐心看完,这是关系到每一个购房者的切身利益。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话,有可能拯救全国千千万万个买到停工、烂尾楼盘的家庭。预售资金进监管账户是保障购房者权益、保证楼盘不烂尾的最有力措施。
早在几年前,全国各地的住建部门都出台了非常完善的预售资金监管条例,如果你在网上搜有关关键词,会发现各地住建部门都要求购房款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1. 住建部门会为每一个楼盘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甚至会细化到每一栋,以我自己的楼盘为例,每一栋的监管账户都不一样,监管账户在住建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此银行则为监管银行。开发商是不能随意支取账户里的钱,必须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向住建部门申请支取。2. 老百姓在买房时,如果是全款,则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监管账户在购房合同上有写清楚,我们付款时,就把钱打入该账户,如果开发商让你打入其他账户,都是违法违规行为。3. 如果你是贷款买房,贷款部分,由放贷银行把你的购房贷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是接触不到你的购房贷款的。全国各地的预售资金监管条例都大同小异,基本上符合我上面所写的。条例有了,也非常完善,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预售资金进监管户那么难?好像不能全赖他们,因为这是全国普遍现象,连深圳、杭州这些经济发达政务水平高的城市,也是如此。一个城市的住建部门玩忽职守我们可以理解,全国都这样,就值得我们深思了。所以,这就不是单个住建部门的问题,也不是城市的问题。对于预售资金进监管账户的规定,其实非常完善,难就难在执行。
而执行之所以难,是因为,地方住建部门能管得住开发商,却管不了银行。预售资金监管条例里,放贷银行的配合是关键中的关键。银行不归地方住建部门管,甚至国有大型银行的分行行长的行政级别比住建局局长还高。地方住建部门根本管不了银行,所以对于住建局的发文规定,银行会理你吗?绝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房,预售资金里,银行的购房贷款是大头,如果银行不配合,预售资金进监管户这事,根本办不成。管银行的部门,是银保监。但银保监却没发文规定购房贷款要进监管户。作为停工楼盘的维权业主,我们也去找过广西银保监,问为什么不监管放贷银行把购房贷款存入监管账户。那边回答是,“谁发文谁监管”。也就是说,预售资金进监管户的规定,是住建局发的,所以住建局要监管银行的行为。但上面提到了,住建局是管不住银行的,这就导致了——发文的部门对银行没有监管权,对银行有监管权的部门没有发文。如果放贷银行违法违规不把购房贷款存入监管户,住建部门是没权处罚银行,只能提请银保监介入。我们在维权过程中,也去住建部门咨询过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的领导建议我们去银保监举报放贷银行。从中也可见,住建部门对于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他们也很无奈,毕竟自己不是银行的监管部门。你看,在购房贷款进监管户这事,银行的自由度是不是就非常大。如果购房贷款对于银行来说,可进可不进,为了争取开发商这样的大客户,它们当然选择把钱打给开发商,而不是存入住建部门规定的监管账户。放贷银行除了不把购房贷款存入监管户,它们还提前放贷了。
我们去买期房办贷款时,银行审核通过了,贷款放下来了,我们次月就要还房贷。相信贷款买过房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楼盘楼栋主体没有封顶之前,购房贷款是不能放下来的。很多人以为,公积金贷款才如此,其实商业贷款也是如此,楼栋主体封顶后,贷款才能放下来,业主才去还贷款。我们去广西银保监举报银行违规,除了举报银行不把购房贷款存入监管户,还有一条就是楼栋主体未封顶就提前放贷,两条举报,银保监都受理,可见,银行提前放贷,也是违规行为。早在央行2003年出台的“121号文件”中就明确表示“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而银行在楼栋主体未封顶就提前放贷这事,也有处罚案例。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南宁、甚至全国各地的很多楼盘都不喜欢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吧。因为公积金贷款中心,一定是等到楼栋主体封顶了才放款,而这款项也一定是进监管账户,开发商想动你的购房款,就很难了。而如果是商业贷款买房,有银行做配合,楼栋主体未封顶,贷款就下来了,而贷款也是直接进开发商的一般账户,开发商可以随意支取。最近,南宁为了刺激楼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调高了,但如果不能解决银行的违法违规操作,开发商是不会愿意接受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的。从上面三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预售资金监管条例非常完善,住建部门也下了苦功,但由于自身不是银行的监管部门,银行在执行条例过程中为了利润不惜违法违规操作,导致了预售资金进监管户成了全国老大难问题。也间接导致了,开发商不愿意接受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怎么知道自己的购房款有没有进监管户呢?你只需要拿上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到你购买的房子的所在住建局的资金管理中心查询,就可以知道自己的购房款是否进去监管户,如果没有进,马上采取行动,到住建局举报开发商、到银保监举报放贷银行。银行为什么就不能老老实实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条例,为老百姓买房保驾护航呢?
如果这家银行不提前放贷、不把购房贷款存入开发商一般户,那开发商就会寻找其他银行合作。银行严格执行规定则意味抢客户时可能会慢竞争对手一步,为了利润,银行也就不惜违法违规操作了。从山西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来看,就罚了银行30万,这点罚款,不是变相鼓励银行继续违法违规操作吗?预售资金没入监管户,钱就容易被开发商挪用,开发商一旦资金链断裂,钱挪不回来,楼盘出现停工烂尾的风险就非常大。而一旦楼盘烂尾,业主的房贷还得继续还,你敢迟一天还贷,银行马上拉黑你的征信,你敢继续不还贷,银行就会起诉你,冻结你的其他资产、拍卖你的不动产,要是这些钱还不够还,银行还会继续追债。也就是说,银行违法违规操作,导致楼盘烂尾,后果由购房者背。有些人会说,取消预售制度,卖现房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了。
是的,卖现房肯定百分百能解决烂尾楼问题,但楼盘开发是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如果开发商先拿钱建好房子再卖,那在开发的速度上就会慢下来。一地的楼盘开发,不单单关系到里面的业主,也关系到周边的配套,比如学校、马路、商场、医院、地铁等。楼盘开发慢了,配套设施也会慢下来,影响到的,是整个城市的建设速度。对于发展已经非常完备的城市来说,取消预售制度,是没问题的。但对于城市建设还在高速发展的城市来说,取消预售制度,就意味着会减缓城市的发展。预售制度有利有弊,如果能监管住预售资金,就能在利与弊之间取个平衡,既保证了购房者的利益,也维持了城市的建设速度。一方面,对于购房贷款进监管户的规定,由住建部门和银保监联合发布,这样的规定,对银行就有了约束力,也有了追究的法律条文。另外一方面,如果楼盘烂尾,银行也必须负起责任,购房贷款,银行找开发商要去,别找业主。2014年,上海的徐先生在嘉兴购买了一套房子,支付首付款后又向银行申请了392万元贷款。但开发商挪用了购房款,最终导致了楼盘烂尾,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并没有完成交房承诺。2018年,开发商不仅没有交房,还向法院申请了破产。银行当然不同意,2020年,银行起诉徐先生,要求徐先生继续支付贷款,否则就要冻结和扣押徐先生的其他合法财产。一审法院认为,徐先生买的房子烂尾了,这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徐先生理应继续支付向银行的欠款,并支付罚息,至于徐先生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建议另案解决。这判决普通老百姓会认为简直就是在欺负人,开发商都破产了,业主为什么还要还房贷。但在律师眼里,这挺正常的,正常到简直是天经地义,因为房子烂尾,是徐先生与开发商之间的事;而房贷,是徐先生与银行之间的事。嘉兴中院二审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意思就是,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购房者和银行签署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会被解除。然后,出卖人,也就是开发商,理应把收到的房款退还给银行,并从买受人,也就是购房者手里收回房屋所有权。换句话说,就是二审法院认为,银行要欠款,应该找开发商去要,把自己当初给开发商的贷款要回来。购房者已经支付的首付和房贷,形成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权,购房者还未支付的房贷,形成银行对开发商的债权。二审的结果,属于破天荒的头一次,房子烂尾后,业主终于可以不用还房贷了,银行也终于要自食其果,背负起当初的过失。着眼当下,现在全国那么多停工的楼盘,放贷银行的违法违规操作——购房贷款不存入监管户、楼栋主体未封顶就放贷,要负上责任。
不能再对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罚酒三杯,必须重拳出击,落实五点建议:1. 摸查全国所有在售楼盘,发现银行在楼栋主体未封顶就放贷的,给购房者暂停还款计划,直到楼栋主体封顶再重新启动还款。2. 评估全国所有的停工楼盘,有逾期、烂尾等风险的楼盘,发现银行未把购房贷款存入监管户的,给购房者暂停还款计划,直到业主拿到房产证,再重新启动还款。3. 摸查全国所有的逾期交付楼盘,发现银行未把购房贷款存入监管户的,给购房者暂停还款计划,直到业主拿到房产证,再重新启动还款。4. 摸查全国所有的烂尾楼盘,发现银行未把购房贷款存入监管户的,给购房者解除购房贷款合同。钱,银行找开发商要去。5. 这个停贷不能像现在疫情停贷那样。现在疫情申请停贷,银行是一毛不拔啊。我身边有朋友申请了疫情停贷,银行给了10个月停贷,10个月到期后,一次性还10个月利息,而这10个月的本金,会摊下去,之后每个月月供会比之前多十多块。银行这精打细算本领用到了老百姓身上了,不仅一分钱不能少,还多吃利息。
停工、烂尾楼盘业主停贷,就要真给停贷,拿到房产证才恢复,把还款期限往后挪,别再占老百姓便宜了。银行已经先违法违规在先,而且提前放贷就坑了老百姓不少利息了,不能说现在拨乱反正了,还继续坑老百姓。
偌大的银行,不能一门心思盯着老百姓的口袋,恨不得每个月多拿老百姓十多块钱,太没出息了吧。中国的银行,绝大部分都是国有银行,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属于人民,国有银行,也就是人民的银行。中国的银行,请摆正位置,你们是人民的银行,不能为了利润罔顾老百姓的利益。人民的银行,要为人民,不能坑人民。从央行2003年出台的“121号文件”到现在,银行违规操作近20年,这样祸害老百姓,你的良心不会痛吗?还有,国有银行的领导是有行政编制的,也就是说,这些人也是人民公仆的一员,你们理应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不能干着干着,就忘了身份,成为了只顾利润的资本家、成为了开发商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帮凶。大家可以在评论区、或后台给我留言,写出自己买房贷款的银行有哪些违法违规操作,有必要的话,我会截图放出来,看看全国那些违法违规的银行都干了哪些坏事。我贷款买房的银行是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在楼栋未封顶就提前放贷。从去年6月份放贷到现在,楼盘还没有封顶,相当于我已经提前还了接近一年的房贷。不仅如此,银行还没有把我的购房贷款打入监管账户,导致了我买的楼盘因为预售资金被挪用而出现停工。我也希望大家把此文转发出去,让有关部门看到,推动上面提到的五点建议落实,让银行为自己违法违规行为负起责任,让业主们能够停贷。如果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话,有可能拯救全国千千万万个买到停工、烂尾楼盘的家庭。如果真能暂停还贷,我相信很多家庭的消费力会被释放出来,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也就不在话下,实乃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全国那么多家银行加起来,每年利润数万亿元,是时候拿点诚意出来,履行一个人民的银行的职责了。因为之前的文章,我丢了工作、没了收入,还贷压力非常大,而且还天天操心自己的房子能不能交付。我相信很多买到风险楼盘的业主,心情是和我是一样的。非常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那些无法无天的银行,给我们这些买到风险楼盘的业主停贷,否则出现大面积断供潮,只会是社会、业主、银行三输的结局。